农发行眉山市分行多措并举推动专项建设基金“三态化”管理
农发行四川眉山市分行累计投放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项目70个、金额34.14亿元,投放量全省排名第五,带动项目总投资384.85亿元,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不形成重复建设、不产生挤出效应”的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该行重点建设基金项目涉及范围广,领域宽,主要包含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江河治理和重点水资源配置工程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8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国家级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此外还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等项目,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的提质增效。截止目前,累计收取投资收益11392.98万元,已支付基金21.50亿元,支付率89.14%。尽管重点建设基金投放年限长,管理难度大,该行通过严格落实管理手段,确保了投资资金和股东权益的安全性,推动了专项建设基金常态化市场化制度化管理,其主要做法是:
一、党建引领,强化组织结构与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总行、省分行对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管理工作的各项指示及工作要求,抓好重点建设基金管理工作,保障投资权益,防控投资风险。该行依托党建促发展,依托党建强管理,及时成立并及时调整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分行党委领导下提升站位,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配合作用,指导经办行实施项目经理制度,做好了重点建设基金申报管理、投放管理、投后管理、权益管理、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依规维权,防控投资收益及本金损失风险
该行通过清理整顿,对存在投资风险难以控制、投资收益难以保证、不配合变更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手续长期无法取得、项目面临重大调整无法顺利开展、自筹资本金和配套资金无法落实、政府违规出具承诺函等不符合投后管理及资金支付相关要求的项目,在经投资协议签订各方充分协商同意,并报经省分行行办会同意后,及时收回投资资金和收益,完成了项目退出制管理。截止目前,该行共退出项目26个,金额10.02亿元,有效防控了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比照贷款,建立重大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农发重点建设基金的应用属于新生事物,基金投后管理需要在摸索试验中不断完善,基金资金的安全和发挥其“杠杆撬动作用”需要严格的投后管理“保驾护航”。该行基金项目多、金额大、范围广、管理难。2017年该行曾发生两起风险事项:一起是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风险苗头,初步判定某生态旅游建设项目可能无法支付当季投资收益,且担保主体不愿继续履行对该项目的担保,该行及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置机制,与当地政府、项目业主以及担保主体沟通协商,最终协调项目业主主动退还基金投资。另一起是某污水处理厂项目业主因与其交易对手发生经济纠纷被起诉,导致法院冻结其在该行的基金投资账户。该行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及时启动重大事项报告机制,比照贷款管理成立应急处理小组,聘请专业律师,在省市分行领导指导下,协调诉讼原告撤诉,化解账户冻结危机,保全了基金资金的安全。
四、创新备案,合规有效行使股东权力
根据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总行、省分行相关授权,该行作为二级分行代为行使部分股东权力,落实投后管理。基金项目工商变更后,大量出现对外融资、对外担保、股权转让、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管理人员等需要股东或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按照投后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投资协议》相关要求,部分事项需经二级分行召开行办会审议表决后依规用印,部分事项可不经行办会直接用印。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该行代表基金公司履行用印事项累计超过140余项。为了行使好基金公司及上级行授予的权力,管理好基金项目,该行创新设计了《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项目投后管理用印(行长办公会)备案表》,通过备案表形式加强对投后管理用印事项调查、审查、表决的“痕迹管理”,同时将二级分行客户业务部、法律审查部门、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审查意见均纳入备案表,为投后管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备案表按照分支机构上报时间分类编号,在上报事项用印后及时留存用印材料,年终集中归档保存,其使用是投后管理在合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流程化管理的产物。
五、积极探索,拓宽拓广市场化退出机制
目前,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协议》均签订以回购方式退出投资资金,从投放日到首次回购日,历时至少3年,三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市场环境,政策要求均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到回购日期时,通过按前期协议约定固定采用收购退出的方式对该项目或者项目业主的经营发展未必是最佳选择。不排除部分项目业主或者投资协议有关方,认为通过减资退出或者发行债券、股票等市场化退出方式优于按投资协议回购退出。2018年12月,该行某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投资协议约定应通过回购方式收回投资资金1600万元,项目业主提出诉求,希望采取减资退出方式,退还该笔投资资金。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并经项目业主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该行同意采取市场化方式减资退出该笔到期投资款。既确保了投资收益和投资本金的安全性,也维护了项目业主生产经营和战略规划的合理需求。 (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