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31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推进四川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征收,12月30日,四川省税务局、财政厅、省林草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召开全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财政部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就做好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财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两项非税收入研判分析,持续跟踪划转后非税收入征管政策效应,确保应收尽收。
省林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全省各级林草部门要准确把握所涉行政许可事项,明确费源信息表的填报和传递主体,并对征收中的有关程序做了明确要求。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各级人行部门要规范业务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在确保两项非税收入顺利征缴入库的同时,也要做好全年的决算工作。
省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征管职责划转,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征缴机制,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以部门合力推动项目划转工作圆满完成,切实做好划转项目、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平稳有序征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防范涉费舆情风险。
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处长贾全民介绍,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按照相关规定,在四川省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是为了保护草原和恢复草原植被,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专项用于草原植被恢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四川省境内进行矿藏勘查开采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含影视拍摄)以及采挖天然草皮等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草原植被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为确保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平稳有序划转,四川省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两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涉及跨区域的,由共同的上级税务部门确定征收机关。税务部门根据林草部门传递的费源信息表和缴费人的申报信息征收费款。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林草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除通知规定外,两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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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具体怎么规定的?
自2023年1月1日起,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2023年1月1日前审核(批准)的相关用地申请,应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的上述收入,收缴工作继续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
二、缴费人如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费人应当依据林草部门出具的《费源信息表》上核定的费额,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对象是什么?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四、四川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怎么规定的?
四川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如下:(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四)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五、草原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对象及范围是什么?
在四川省境内进行矿藏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因工程建设、勘查、旅游(含影视拍摄)以及采挖天然草皮等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草原植被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六、草原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是什么?
草原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1.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单位:元/亩):(1)高寒草甸草地2900;(2)高寒沼泽草地3000;(3)高寒灌丛草甸草地2900;(4)亚高山疏林草甸草地2900;(5)山地草甸草地;(6)山地疏林草丛草地;(7)山地灌木草丛草地;(8)山地草丛草地;(9)干旱河谷灌木草丛草地;(10)干热稀树草丛草地;(11)农隙地草地。
2.对临时占用草原且未履行恢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2000元/亩的标准预收草原植被恢复保证金或直接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对确实需要在草原上采挖天然草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6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
七、缴费人如何办理退费?
两项政府非税收入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林草部门复核同意后,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划转前原执收(监缴)单位征缴的费款需要退库的,由原执收(监缴)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库。
八、缴费人如何申报缴纳划转税务门征收前的欠费?
缴费人在划转以前形成的欠缴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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