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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了《乳制品加工业产业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规定乳制品项目建设必须达到合理的起始规模,且由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进入乳制品工业的出资人必须具有稳定的奶源基地,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但多位专家认为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大问题。
作为我国发布的第一部系统的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新政策鼓励奶源生产基地优化奶牛养殖模式,发展奶牛适度规模养殖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奶牛养殖现代化水平,构建优质高效、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的奶源供应体系。在促进乳制品工业科技进步、提高质量水平和确保食品安全等方面,新政策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产业政策》支持国内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以上,具有先进水平、跨地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乳制品企业集团,在确保奶源全部消化的基础上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质量差、资源消耗高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减少日加工原料乳能力在20吨以下液体乳及乳粉小企业数量。
《产业政策》给出了原料奶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原料乳产量达到5000万吨;到2012年,原料乳产量达到6000万吨。”而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就是,“鼓励乳品企业创建、参股规模化奶牛场,支持奶农联合,发展规模化的奶牛场以及奶牛合作社。”
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王丁棉表示,“政策在奶源建设上虽然做出了部分规定,但并不能抑制哄抢奶源等恶性事件。”
记者也注意到,《产业政策》只是指出,“要加紧制定原料乳收购管理规定,确保奶站建设,坚决打击多级倒手贩卖原料奶现象,确保奶源供应”。不过,发改委并没有指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解决办法。《每日经济新闻》贾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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