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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关系:全球承诺

http://www.newssc.org           2006-11-03 17:35:57

四川新闻网消息  
  

  根据欧盟最近对欧洲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进行的改革来看,欧盟很重视发展与其它国家的关系。15年前,欧盟负责处理所有对外事务的部门只有两个,而目前已有六个。为确保对外政策的连续性和条理性,欧盟外交事务的所有协调工作均由对外关系委员彭定康负责。他与负责各部门的同僚密切协作,这些人员包括:波尔·尼尔森(发展和人道主义援助)、京特·费尔霍伊根(扩大)和帕斯卡尔·拉米(贸易)。彭定康委员还与部长理事会秘书长、负责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CFSP)的首任高级代表贾维尔·索拉纳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欧盟在全世界拥有广泛的渠道,有助于欧盟拟定和执行政策。除了向欧盟派驻的设在布鲁塞尔的许多外国使馆以外,欧盟也向第三国委派了120多个代表团。这些代表团旨在发展欧盟与这些国土大小迥异、贫富悬殊巨大的国家之间的双边关系,宣传欧盟的政策和价值观,并向布鲁塞尔汇报所在国的最新发展情况。除了与政府官员、部长和议员经常保持联系以外,欧盟还与主要伙伴国每年定期举行一至两次首脑会议,这些国家包括:美国、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等。最初,首脑会议主要侧重贸易问题,而现在已经涉及到了大量政治事务,包括保护环境、打击国际犯罪和毒品走私以及改善人权等。欧盟充分利用各种国际论坛宣传其主张,这些论坛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和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等;不仅如此,欧盟还与它们加强合作,以更好地实现和平与安全的共同目标。

  尽管欧盟轮值主席国每六个月轮换一次,但欧盟外交政策的连续性能够得到保证。其外交政策事务由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部长理事会秘书处和欧洲委员会负责。此外,下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也将对现任轮值主席国予以协助。

  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

  欧盟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是根据欧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于1993年提出的,在此之前,欧盟国家进行了长达20多年的政治合作。

  1993年以来,理事会在外交政策上有70次采取了共同立场,涉及了从巴尔干半岛到东帝汶,从核不扩散到打击恐怖主义等问题。一旦采取了共同立场,理事会即要求各成员国坚决予以支持,欧盟轮值主席国则在联合国和其它国际论坛上对此进行辩护。同期,理事会还有50次采取了共同行动,包括在非洲和其它地区进行排雷行动及向包括巴尔干半岛和中东在内发生危机的地区派遣欧盟特使等。

  1999年签署的《阿姆斯特丹条约》授权欧洲理事会(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针对具体的国家或地区采取长期的共同战略。1999年,欧盟针对俄罗斯和乌克兰采取了共同战略,2000年也在地中海采取了共同战略。

  根据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欧盟很快拟定了一项欧洲共同安全和防务政策(CESDP)。该政策旨在加强欧盟在周边或更远地区出现危机时的应对能力,以及与北约密切合作,建立一支快速反应部队,以执行临时维和和其它非作战使命。这样一支部队的存在可协助欧盟扩展其现有的行动范围,包括警察行动,边境控制和人道主义援助等。

  对外援助项目

  对外政策并非仅指提供援助。而财政援助的状况则值得一提。目前,欧盟在人道主义援助方面位居全球第一,在提供财政援助方面位居第五,仅次于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

  其中,欧盟及其成员国提供了国际官方发展援助(ODA)额的55%和无偿援助额的2/3以上。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负责管理的欧盟援助款所占份额已从30年前的7%增加到目前的17%。欧洲委员会负责每年达96亿欧元的所有对外援助资产的管理工作。

  最初,欧盟的对外援助集中于成员国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的前殖民地。而目前,欧盟的对外援助已真正遍布全世界。其中,2/3注入中东欧、前苏联国家、巴尔干半岛、中东、地中海、亚洲和拉丁美洲。这些援助的目的并非仅仅用于发展,同时也用于帮助重建、体制建设、宏观经济计划和改善人权等。

  由于欧盟海外援助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帮助融资项目的数量庞大-单是1999年就有44500个项目-因此,面临后勤方面的巨大挑战就不足为奇了。在1999年和2000年期间,由于欧盟援助数量增长了近3倍,而职员人数增加不到一倍,因此,进一步增加了这方面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欧洲委员会正对其行政管理进行彻底改革,以提高对外援助的速度、质量和形象。

  北美洲

  毫无疑问,美国是欧盟主要的伙伴国,双方在各个领域关系密切,尤其在贸易、政治、对外政策和安全事务等方面更是如此。欧盟与美国不仅在双边关系上合作密切,而且在诸如联合国、世贸组织、北约和8国集团在内的国际论坛上以及诸如巴尔干半岛这类世界敏感地区的事务上也密切合作。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被称为“授权关系”,根据这一“关系”,他们一旦携起手来,就有力量解决几乎所有问题。

  他们目前的这种关系是根据1990年签署的《跨大西洋宣言》建立起来的。该《宣言》规定每年举行两次双边首脑会议。1995年签署的《跨大西洋新纲要》进一步增强了双边关系。该《纲要》的4项章程-促进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应对全球挑战、积极拓展世界贸易并建立伙伴国之间的密切联系-涵盖了欧盟的所有活动范围。1998年的《跨大西洋经济伙伴关系》承诺取消双边技术贸易壁垒和促进多边自由化,此举赋予了双边关系新的内涵,而次年的《波恩宣言》更是在经济、政治和安全问题上确立了“全面、平等的伙伴关系”。

  欧盟和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并日益相互依赖。双方经济加在一起即占全球经济的一半左右,而横跨大西洋的贸易和投资额每日约达10亿欧元。他们当中任何一方均是另一方最大的贸易伙伴,也是最重要的外资来源和投资目标。尽管双方在香蕉和激素牛肉问题上存有争议,并且这种争议有可能成为报纸的头条新闻,但它们所占比例不到跨大西洋贸易额的2%,并且实质上还是历史遗留的产物,因而并不能反映现状。双方建立了一套提前预告机制并签署了旨在规范合作的协议,以尽快解决潜在的问题。

  双方关系得以进一步拓展的关键有赖于双边商界根据“跨大西洋商业对话机制”(TABD)进行运作的情况。最近,双方已建立了平等对话机制,以确保工人、消费者和环境保护论者各尽其力。此外,政府官员、部长和政治家们定期进行联系,包括欧洲议会和美国国会的议员们举行的会晤在内。

  双方很重视在规范贸易方面制定明确的协定。一项包括了从电信设备到医药用品的《相互认可协定》允许欧盟机构根据美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评估,反之亦然,此举大大节约了出口商的时间和成本。双方还鼓励海关部门加强合作,并制定了其它协定以加强科技合作和跨大西洋的牲畜贸易。

  1976年,欧盟和加拿大签署了《商业和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当时的欧洲共同市场与一个工业化国家签署的第一份协定- 双边关系随之实现了正常化。随着1990年《欧盟-加拿大跨大西洋宣言》的签署以及6年之后《欧盟-加拿大联合行动计划》的出台,欧盟和加拿大的双边关系愈加紧密,雄心勃勃。1998年,在双方承诺实施“欧盟-加拿大贸易动议”之后,双边关系在本质上得到了加强,该“动议”着重强调相互认可、服务、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问题、文化合作和商业联系等。

  双边的伙伴关系并非仅限于贸易。1999年12月,双方在名为“北方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再次承诺共同推行包括可持续发展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双方还在打击手枪和轻武器等小型武器非法贸易问题上做出了承诺,从而促成了这方面的合作。

  俄罗斯和新独联体国家

  1999年中期,欧盟同意在未来4年内实施一项对俄共同战略,明确显示了欧盟对发展与俄罗斯双边关系的重视程度。这一战略举措标志欧盟与俄罗斯双边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欧盟在1997年签署《阿姆斯特丹条约》并提出新的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条款之后,据此批准的第一份外交政策文件。随后,与此相类似的欧盟对乌克兰共同战略也于6个月后出台。

  这两项战略举措超出了欧盟与其它所有新独联体国家(即组成前苏联的其它国家)之间缔结的《伙伴与合作协定》的内容。此举旨在加强这些国家的民主、法治和公共机构建设,并帮助其融入“欧洲共同经济和社会区域”,包括与欧盟共同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主要举措包括与裁军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相关的合作。在希望与上述国家发展密切的经济和政治联系的时候,欧盟毫不犹豫地批评了业已察觉的侵犯人权的行为,比如俄罗斯干涉车臣即是一例。

  俄罗斯在东欧和中亚实施了一个名为Tacis的援助方案,受惠的伙伴国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乔治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摩尔多瓦、蒙古、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和乌兹别克斯坦。该项方案于1991年开始实施,2000年至2006年期间的财政预算为31.38亿欧元。该方案的核心是向上述国家提供向市场经济转轨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加强其民主和法治建设。

  这项为期7年的方案重点集中在许多跨行业的领域,如行政部门的改革、私营部门的发展以及过渡到市场经济之后的社会状况等。该方案还特别关注核安全问题,包括正确处理核废料的对策和关闭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等。

  东南欧

  欧盟积极致力于为巴尔干半岛带来和平与稳定,其主要目标就是将该地区的国家融入欧洲政治和经济的主流。它的主要政策工具是“稳定与协作进程”,涉及了阿尔巴尼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波黑)、克罗地亚、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和前南斯拉夫共和国马其顿。因各个参与国的需要不同,这一“进程”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进行经济和财政援助、合作、政治对话、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向欧盟的立法及惯例靠拢以及在诸如司法和内政事务上进行合作等。

  该“进程”向上述国家明确描述了欧盟一体化的远景-这也正是这些国家与欧盟关系的历史转折点。但是,他们首先必须满足欧盟提出的政治和经济条件,并证明他们能够仿效欧盟,促进彼此之间的贸易和合作。欧盟向这5个国家提供了大量的财政和技术援助。 1991-1999年期间,欧盟向这些国家提供的援助达45亿多欧元。根据欧盟的预算,对这些国家的援助在2000 - 2006年期间将会大幅增加。

  欧盟坚信他们的地区一体化模式可为上述地区的国家提供一种范例。在1999年6月举行的科隆首脑会议上,欧盟领导人批准了《东南欧稳定条约》。该《条约》将各方团结在一起,推动了稳定与合作进程,帮助建立了新型的合作方式并激励国际社会提供实际的财政援助。该《条约》的重点集中在推进下列领域的地区合作:商业和环境、打击腐败和有组织犯罪、根除种族歧视、安全部门改革和新闻自由等。

  中东

  长期以来,欧盟外交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致力于在中东地区实施一项广泛的和平协定。为此,欧盟向该地区委派了一名特使,力图与美国和俄罗斯保持紧密而平等的伙伴关系,从而帮助实现这一目标。

  欧盟认为,该地区政治问题的公正和永久性解决只有根据联合国的相关决议,通过该地区所有国家的合作和经济发展才能得到巩固。欧盟同时警告,全面的政策需要大量的财政援助来实施,同时有必要保持该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以避免引起普遍不满和局势不稳。

  有鉴于此,欧盟在多边和平谈判中承担了主持地区经济发展工作组(REDWG)工作的重任。地区经济发展工作组在约旦首都安曼设立了秘书处,以作为该工作组在中东地区的常设地区经济机构。该秘书处通过支持地区合作、协调与贸易和投资相关的事务、改善该地区交通、能源和通信基础设施,可帮助该地区实现经济增长。它甚至还能为迅速建立一个物资、服务、资金和人员自由流动的中东经济区奠定基础。

  欧盟向中东提供了大量援助。它是巴勒斯坦最大的援助者。在1994至1999年期间,它共向巴勒斯坦提供了16亿欧元的无偿援助和贷款(欧盟及其成员国),占所有国际援助的60%以上。欧盟的支持有力地巩固了巴勒斯坦政权,并且极大地促进了对西岸和加沙地区受损坏的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此外,欧盟及其成员国每年向联合国难民救济及工程局划拨1亿多欧元,用于该组织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帮助-巴勒斯坦难民在世界难民中人数最多,达300万以上。

  欧盟向约旦、黎巴嫩、叙利亚和埃及提供了大量的援助。欧盟每年向中东地区提供2000万欧元用于援助一些特别项目,这些项目涉及以色列人与阿拉伯人之间的民间交流(研讨会,节日等)、各自治地区、专家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跨境合作,因此,加强了中东的地区合作。

  欧盟与以色列的关系通过双方签署的一系列贸易协定和2000年6月开始生效的双边协作协定而得到极大加强。双方还进行了密切的政治对话,并提出将在广泛领域内进行合作。

  在海湾地区,欧盟与海湾合作理事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巴林、卡塔尔、阿联酋和阿曼)签署了一项合作协定。1998年以来,欧盟与伊朗开始就政治和合作问题进行对话。由于联合国的制裁,欧盟与伊拉克没有契约关系。1997年,欧盟还与也门修订了一项合作协议。

  欧盟- 地中海伙伴关系

  1995年11月,欧盟15个成员国和地中海地区的12个国家和地区(几乎包括所有地中海地区的国家和地区: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埃及、以色列、约旦、巴勒斯坦当局、黎巴嫩、叙利亚、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马耳他)签署了《巴塞罗纳宣言》。该《宣言》旨在建立一个和平并共同繁荣的地区,并促进民众之间的相互了解。随后,双方又出台了一项新的欧盟-地中海“和平与稳定纲要”,以加强双方在禁止毒品走私、打击恐怖主义、移民、防止冲突和人权等领域的政治和安全合作。

  为实现各项目标,欧盟与地中海伙伴国就签署双边合作协定一直在进行谈判。至2000年中期,欧盟已与摩洛哥、突尼斯、约旦、巴勒斯坦当局和以色列达成了上述协定。

  “巴塞罗那进程”是所有27个伙伴国举行部长级会议的唯一论坛,即便在中东和平进程的困难时期也照常举行。该“进程”的目标是在2010年之前建立一个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

  为帮助地中海伙伴国克服自由贸易带来的挑战,根据欧盟MEDA方案,欧洲投资银行每年向这些国家提供约10亿欧元的无偿援助款和约10亿欧元的贷款。

  欧盟-地中海地区的经济交往十分活跃。后者从欧盟的进口额目前达到了300多亿欧元(占其总进口的47%)对欧盟的出口额则更高,达到了630亿欧元(占52%)。

  地区性组织

  除双边关系以外,欧盟与国际组织和其它地区性国家组织也发展了广泛的多边关系。欧盟非常重视地区一体化模式,因为这一模式可在局部地区建立大规模的一体化市场,并使身处世界特殊地区的一些国家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全球事务。

  在亚洲,欧盟通过积极参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即东盟:ASEAN)事务而加强了与该地区的双边关系。缅甸是东盟的一员,但不包括在欧盟-东盟成员国协定之内。欧盟还与东盟的大多数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和朝鲜定期举行亚洲-欧盟会议(东盟进程:文莱、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南韩、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在拉丁美洲,欧盟的主要伙伴国包括:圣何塞集团(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巴拿马)、Mercosur(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安第斯共同体(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委内瑞拉)以及里约国家集团(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墨西哥、巴拿马、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

  欧盟大力支持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国家之间建立地区性组织并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SADC)保持了密切合作。欧盟还与毗邻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尤其是在单一市场问题和诸如环境和竞争等次要政策问题上,与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的三个国家-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这些国家与欧盟一起组成了欧洲经济区)-保持了良好的关系。该协会的一大特色就是上述3个国家参与制定欧盟的相关法律。瑞士是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第4个国家,但不是欧洲环境机构(EEA)的成员国;欧盟通过7项双边协定加强了与该国的关系,这些协定包括:农业、研究、交通和人员自由往来等。

  欧盟最近实施的一项积极举措就是“北方范畴”,该项举措将欧盟以北的国家、俄罗斯和北欧的候选国聚合在一起。

  多边关系

  多年来,欧盟加强了与许多国际组织的合作。与欧盟密切合作的各种机构有:联合国、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欧盟首脑会、西欧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根据《海洋公约法》建立的各种组织。例如,在处理与联合国的关系时,欧盟积极参与了经济、社会、环境、毒品、人道主义和人权领域的事务并在处理危机和防止冲突问题上积极进行合作。

  环境

  欧盟内部的一些职责具有国际影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无疑是其中最为显眼的。

  一个应优先考虑的主要问题就是确保前苏联境内的核安全。这一问题通过实施Tacis特别方案加以解决。根据该方案,在1999年拨款2300万欧元用于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和实际援助,并特别重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反应堆的拆除问题以及俄罗斯西北部的潜艇和破冰船废弃的核燃料构成的威胁问题。

  2000年初,开始举行有关谈判,以允许所有13个候选国参加设于哥本哈根的欧洲环境机构(EEA)-这是这些候选国首次有机会参加欧盟11个专门机构的工作,表明了对候选国环境达标问题的重视。欧洲环境机构向候选国家提供最新的、可靠而又有针对性的信息,以帮助其贯彻欧盟的环境法案、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和可靠的数据搜集网络。

  此外,根据一项“优先获得环境投资方案”(PEPA),欧盟将向候选国提供一些财政援助,以帮助其达到欧盟标准。据可靠评估,最重要的10项环境法规就需要1200亿欧元来贯彻实施。

  在对现有方案的参与者提供好处的同时,欧盟也向候选国施压,要求他们采取加强核安全的措施。截止1999年底,欧盟顺利地得到了斯洛伐克、立陶宛和保加利亚的明确承诺,即尽快关闭其国内被认为危险且不能升级的8座核反应堆。

  人道主义援助

  过去10年来,欧盟在人道主义援助中的作用大大增强。现在,人道主义援助是欧盟对外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ECHO)负责协调和组织援助事务,以向自然灾害和武装冲突中的受害者提供有力的人道主义援助。目前,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是世界上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最多的捐赠者。

  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提供的援助通过其合作伙伴来顺利实施,这些伙伴有:联合国、包括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Oxfam)和无国界医生组织在内的170多个非政府组织以及其它国际机构。1992年以来,该办公室分别签署了7000多项援助合同,总价值约50亿欧元,向85个国家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援助是非歧视性的,并倾向于直接向灾民提供,而不管其种族、性别、宗教或政治信仰如何。这些援助可包括生活必需品、食品、医疗设备、药品以及包括医疗、净水小组和后勤保障在内的服务等内容。

  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对实施人道主义援助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并亲自监督这些项目的实施情况。它通过专家培训、加强机构建设和实施小型试点项目等改进和调整预防灾害的措施。它还资助地雷清除计划。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还支持旨在增强对人道主义问题理解的公众意识和信息宣传活动。

  鉴于紧急援助必须跟长期重建工作挂钩,因此,欧盟人道主义援助办公室的策略就是让接受人道主义援助的灾民坚强一些,并鼓励他们自给自足,从而不必依靠援助。为此,该办公室帮助制定了适当的长期策略。

 

来源: 欧罗巴

[编辑: 宋俊梅 ]